当代小说《森林法则》内容如下:
一、
夏日正午,太阳似火团子悬在头顶。大地被烤得烫手。我所在的山林也失去了往日的凉意。我是一名护林员。和我做搭档的另一个男人叫顺哥,他还有个显赫身份——场长。前面的场长被狼吃了,上面也没见再派人来,他钻空子成了这片林子的头儿。顺哥的权力大得很,一切他说了算,就连我晚上几点上床都得看他的脸。跟顺哥在一起久了就没脸见人了。但这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因为没多少技术含量很适合没出息的我。现在,顺哥又午睡了,依旧挺尸一样。从他体内窜出的各种声响能把房顶掀翻。虽是恶心,我却可以趁此机会在外面走走吸点新鲜空气,也算是自欺欺人的工作巡查吧。
三间小平房隐藏在密林深处,灰头土脸,像坨不值钱的古物,那是我们吃喝拉撒的窝。一间厨房,一间顺哥和我的卧室,两张床中间用一堵薄墙隔开。还有一间,前半截办公室,后半截是常年锁着的白天比夜黑的黑库房。斧子、锯子,各种手握刀具,以及从偷树贼手里没收的像样的木头都在里面塞着,钥匙在顺哥腰上别着,闲人免进!旁边一片玉米林,我耕种的,那是我俩全年喝粥的依靠。这点自力更生的小希望,我每天都要磕头作揖求老天保佑。顺哥每天都要午睡,说是为了长命百岁。我从来不睡午觉,我这小命,灯盏似的,老天爷想要就还回去。其实我巴不得顺哥睡午觉,我和动物们一听见他那炸雷般的鼾声,就暂时放下悬着的心了。我也逮此空隙得点自由,顺道看看玉米。
嗖的一下,眼前闪过一缕白影。奇怪了,野猪变色了?还窜得生快,眨个眼不见了。“畜生,偷玉米吃嘚瑟有劲了,逗我玩呢。”我一边嘟囔,一边猫着身子尾随。那团白色又出现了,两只眼睛在暗处闪着蓝光。咦?这不是狼,也不是野猪,地上的蹄印子、拉出的粪便以及尾巴的形状,都有些不同寻常。再看过去,那束蓝光并没有离开,它还在看我,似是和我有缘。猛然间,我身子一颤,狐狸!是狐狸!一只罕见的白狐!
没多想,我邀功似的进屋摇醒顺哥,顺哥闭着眼睛很不耐烦,一抬手就给我鼻梁一拳:“去去去,一只破野猪,叫老子干啥?”
瞅着他闭眼躺着的霸道样,我捂着鼻子在心里咒骂:“奶奶的!老子不是你儿女,张口即骂,伸手就打。要真是破野猪,用叫你这秃驴吗?”
在林子里出没多年,我闭着眼睛都能判断野猪的公母,眼前这团白咋能跟丑陋的野猪扯上关系?于是我悄悄躲到暗处,伺机观察。
看清了!我即刻像打了鸡血上下兴奋。天啦!稀罕了,是只狐狸,白雪团子般。不到两尺长,该是个狐崽,多么可爱,仙子般呦!
附近没有养狐的,难不成这是野生的?
啪!我捂住头啊呀一声。转眼却见顺哥站在身后。他总是神出鬼没。他的嗅觉比狗灵敏。他怒睁两眼直愣愣地盯着前面。
“顺哥。”我敏感地叫道。
“愣着干嘛?拿枪呀,最近我忙,狗娘养的野猪钻空子偷吃,不消灭咱喝西北风去!”他愤愤地说。
“啥野猪?是狐狸,白色的狐狸。”
“啥?你说啥?白色狐狸!我的天呀!”
“没嘛哒,是只狐狸,这周围没有养狐的,我敢肯定是个野生的。”我这张臭嘴喷毒一样嘟嘟着。
“什么?野生的!天啦!野生白狐皮,那可是金珠珠,价钱驴打滚式翻倍。瓷这干啥?老子憋屈二十年,还没遇过上等货。”顺哥一下子激动了。
说着,他大跨步回房拿出一支短杆子枪。他总共有两支枪,一长一短,级别不一样。长杆子对准四条腿的猎物,短杆子藏在大腿对付上山贼。可见这白狐跟人一个档次。
“顺哥,拿枪干啥?可不敢再杀生了,动物保护法饶不了咱。”
“砰!”我的右半边脑袋重重挨了一枪把。“娘个臭屁,杀不杀生,犯不犯法,你不言我不语,平日里又没人敢上山,你知我知鬼知不就完了。”
白狐瞅着我们,觉察到了威胁,噌一下蹦到别处,顺哥命令我:“快!堵住,别让溜了。”
我当然知道顺哥的意图,但我不敢违抗。我和他的关系如同小鼠和猫,我怕他。
顺哥四十出头,行伍出身,十年前我第一次来森林报到,他正在一块儿原木上剁母鸡头。砰一声刀落,母鸡身首异处,旁边凑热闹的麻雀瞬间飞窜。见我木桩子一样发怵,他哈哈大笑。他让我叫他顺哥并且告诉我,在林子里没两下就得给动物当孙子。他壮得人高马大,脊背大菜板一样宽,长满横肉的脸像个肉梯子,浮肿垮塌的眼睑遮住了大半拉眼球,只留下两条缝子瞄人。他是个秃子,整个脑袋就像倒扣的尿壶。本来只是头顶秃了,后来他把周边剩余的几撮毛一根根拔了,说光头能快速散发人肉味,能快些引起动物的欲望。这倒也是,后来我发现,凡是对他的秃瓢舔牙卷舌的动物,大都没活过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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