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房客》内容如下:
车窗外一片漆黑,路上几乎没有车辆经过。男人从公寓走出来,司机下车,打开车门,男人坐进去。离开的时间是凌晨两点半。等男人走远,皮夹克开车,驶离马路,来到一处偏僻的村庄,路上空无一人,没有一盏路灯。他放慢车速,速度控制在三十迈左右。皮夹克从业多年,年龄比另外两人略大,是三人的头目。他扫了一眼窗外,张嘴说,下周三开始行动,每人配一把手枪,枪里有五发子弹。从枪响到撤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要以最快的速度将他击倒。时间越长,被发现的风险越大。重复一次,我们的老规矩是什么。刀疤脸回答说,我们的人,不管谁露了脸,都得帮他一把。皮夹克问,怎么个帮法。刀疤脸说,一枪打死他,不留活口。皮夹克转过头,松开一只手,把手比画成枪的样子,指着自己的太阳穴,看着两个人的眼睛说,往这打,确保一枪毙命。
故事到这儿戛然而止,但足以让我兴奋起来。从小到大,我从未看过她写的东西,仅有的几本杂志,也被她藏了起来。我不爱看书,看见字就头疼,也没有写过东西。在我印象里,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像一个人便秘,屎意已经孕育,在肚里翻天倒海,肛门却无动于衷,让人坐立不安。我给她发了一条微信,你知道我不爱看书,但我还是看完了,感觉很有意思。期待后续,我是你最忠实的粉丝。她很快回复,正在写,谢谢你看完我的小说。我抽着烟,好像服了慢性毒药,昏昏欲睡。我妈住在澳大利亚,离我那么远。面前是一张陌生的书桌,可能还摆着一簇鲜花。气温正在上升,她身板笔直,脖子上泛着汗珠,看着手中的笔记走神。我想了很久,还是给她发了条消息。锦绣公园上个月拆了,打算修成娱乐中心,名字都想好了,叫时代广场。小时候你带我去那里郊游,公园刚刚建好,路边的草地没来得及铺,光秃秃的。还没逛完,一片乌云飘来,天上下起雨。你埋怨自己,居然没看天气预报,一把伞都没带。最后捡到一个废弃的水泥袋,你盖在我身上,背着我跑。你年轻时极瘦,和没吃饱饭似的,只有我现在体重的一半。那是我觉得人生中走过最漫长的一段路,希望能立刻到家。妈,你还记得吗?我呆坐着,两根手指夹着烟,指肚被熏得蜡黄,一盒利群抽了一半,我妈没有回复我。
我掀开被子,下了床,打开衣柜,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推开卧室的门,走到客厅。客厅没开灯,窗帘开一半,月光照在地板上,覆盖着一层细细的波纹。我开了灯,打开冰箱门,里面空空如也,只有半颗长毛的土豆,我们在家做饭的时间少之又少。冷冻区还有一袋速冻饺子和一个冻得硬邦邦的苹果,我把饺子拿出来看了看,猪肉大葱馅的,没过期,于是烧开水煮了。刚吃完,我把锅洗了,围裙解下来。杨东明的房门打开,马丹丹走出来,穿着一件宽大的跨栏背心,胸口有个硕大的油点,下身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背心太长,只露出裤脚,遮住两条细溜溜的腿。她看见我,走到我的身边,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我好饿。我没有动,一直盯着她,脑袋有点转不过来。
这时,房门再次打开,杨东明走出来,他肩膀宽厚,裸着上身,胸毛旺盛,脚上穿着拖鞋。他走得很慢,绕过桌子,嘴微张着,自然地笑了笑,眼睛盯着我刚洗的锅。我指指冰箱,告诉他们,冰箱里还有一个苹果。杨东明拿出来,苹果立在桌上,散发着寒气,他咬了咬,发现咬不动,拿刀砍也纹丝不动。
我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剧,杨东明坐过来,他说天气这么热,提议一块去外面吃点,顺便喝两杯。我不想去,换身衣服准备出去踢球,最近认识几个新朋友,球踢得不错。马丹丹从卫生间走出来,她的头发乱糟糟的,好像很长时间没有打理过。她挨着我坐下,两只手臂缠上我的脖子。哥,我没吃饭。天气预报说今天要下雨,没法踢球。我抬起头,看向窗外,天空出现一小团乌云,夜色已经沉下来了。我低头看了看环在我脖子上的两条胳膊,如同莲藕一样纤细。她的力气很小,我只要轻轻一掰,就能摆脱她。我扭过头,目光锁定马丹丹,没有一丝情感,如同爬行动物。我比他们大不了几岁,与马丹丹只是一时兴起,也没到寻死觅活的地步。喉咙隐隐作痛,我决定不去踢球,和他们一块去吃饭。
三人下楼,我拿出钥匙打开车门,灰尘抖动起来。杨东明坐在我的旁边,俯下身去开空调。马丹丹坐在后面,喝着矿泉水。车是毕业一年后买的,我有些存款,我妈又添了点,平时不怎么开。我爱喝酒,酒量又不行,总是喝醉。有一次醒来,身体是木的,眼睛不太适应光线,突然发现车停在马路边上,轮胎挤进花池里,车灯撞坏一只,四分五裂。后来发现打车方便许多,有两个熟悉的司机。他们知道我家的地址,长期的合作让我对他们足够信任,不管喝到多晚,都能送我到家,早晨一睁眼就能躺在自己的床上。从此,车便闲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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