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阿水》内容如下:
阿水姐这辈子嫁过两次人,第一次,她“嫁”给了父母。读过了初中,家里让她考上中专继续读书,毕业后找个稳当的工作,守着爸妈和楼下的洗衣房一辈子活下去。
“乖宝,裙子不能太短。”“乖宝,什么时候结婚,养个娃。”“乖宝,你这假睫毛下次别带了,太丑了。”“乖宝……”她像个俄罗斯套娃,美梦被敲击得破碎,一套一套的,套在无数的桎梏中,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逃出这个套子,逃出困住她的山,她每次努力登上峰顶,却只看到山的外边还是山。
第二次,她辞掉了周而复始的工作,在镇上开了家裁缝铺,华丽的丝绒裙,撩人的长头发,无聊了踩踩缝纫机,有事了就闭店,在密密麻麻的针脚中,看着别人的支离破碎,快乐地过活。对面理发店的阿强会特意出来抽根烟。路过裁缝铺门口的大伯捡了一遍又一遍垃圾,逢人便说:“这女人要是漂亮,过街的老鼠都会垂涎三尺。”这一次,她嫁给了自己。
大家都想让她赶紧结婚,说她现在都已经三十六岁了,再不降低自己的择偶标准,哪家的男孩会看上她。父母年纪越来越大,绝对不可能陪她到老的。倘若她真的一直寻不到如意郎君,等她如父母这样年老时,万一有个头疼脑热、腰酸背痛的,能依靠谁呢?
我时常会去光顾她的裁缝铺,注视着她纤细的双腿搭在缝纫机的脚蹬板上,一只手抵着一件棕色衬衫边,另一只手夹着棉线上上下下,像电影《上海滩》和平饭店里千娇百媚、风情万种的女伴儿,又像小别院里温柔端庄、知书达礼的姑娘。是啊,贤惠和风情怎么会是反义词呢?
她说她遇到过无数的男人,也有很多人说要娶她,但使她动容过的只有一个,叫二志。他离开陕西的那天,阿水姐穿着紫色法兰绒长裙。二志说过,紫色会让人显得温柔。
那天,一个想给丈夫外套口袋上绣个花样的女人来找阿水姐。她接过外套,说:“这看着眼熟,前几天刚来缝过领子。”谁知下一秒,那女人一个巴掌落在阿水姐的脸上:“就是这个坏女人,我丈夫来了个裁缝铺就天天念叨。”边说边揪起她的头发,扬言要带她游街示众。
这时,二志冲了进来,拉开了那女人,说:“自己丈夫花花肠子多,就别赖别人。”连推带拽地把她赶了出去,还挨了那女人的巴掌。
二志是个工读生,一边在裁缝铺旁边的写字楼里做些行当维持生计,一边读书准备考个好文凭。那时,他几乎每天都来找阿水姐,见裁缝铺开门了就进来送东西,没开就去上班,等晚上下班再来看,他陪她吃东西,陪她喝着小酒,但总喝不过阿水姐,每次都是自己静静地趴在桌子上,对她没有半点过分行为。
阿水姐说,她在世俗里的社会,各种各样的人见得太多了,一下子就被一种纯真的感觉吸引,跟他在一起时,她讲不出自己信手拈来的段子,穿衣服也怕太过暴露,就好比她以前都穿带着烟洞的破烂衬衫,这次突然有人给她送了身干净的白裙子。
阿水姐说,她那时最期待的就是铺子门口突然出现从写字楼门口走出来的二志,她喜欢穿着鲜亮颜色的衬衫,露出一双白到晃眼的腿,她说二志总会夸她是整条街最美的风景线,和他在一起时,她这种厚脸皮竟然也会害羞,他光是在那儿坐着,摆弄着木桌上的信纸,就能吹起她积累了快半辈子的爱意。
“那再后来呢?”“再后来,他好像真考上了哪里的硕士。那天,我送他到机场,他飞去哪儿了,我也不知道。”阿水姐说:“他这么走了也正常,人家现在可能已经成了一个高门大户,哪还记得一个缝衣服的女人呢?记得的也只能是别人对我的传言。”我问她:“每天那么多人在背后叽叽喳喳地议论你,你怎么一点儿也不在意呢?”
阿水姐笑着说:“那些世故的人言,我不在乎。我一个女人,只是平时喜欢打扮得时尚些,他们就‘以讹传讹地造谣,说我在铺子里招蜂引蝶。我没干那些龌龊事,为何要与这些人攀扯呢?更何况,我知道对这些’长舌妇解释,结果肯定是越描越黑。我还不如装作不知道,落个清净呢!”
本文地址:https://www.98gs.com/xiaoshuo/28198.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