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夏日时光》内容如下:
“……大部分都是金融数学的老同学,还有国际经贸的两个男生参加。”方雅齐说,“你认识什么国际经贸的人吗?”
我没有回答。
挂电话前我问了一个问题:“夏维维会来吗?”
“她都移民好几年了,谁请得动。”
二
酒宴之后订个套房开“睡衣派对”的主意,是王霁月提出的,她现在是北京一家策展公司的商务总监。已经微微发福的马捷明说:“我能报名参观你们的派对吗?当年的女生宿舍可是糙汉心中的圣地,恨不能进香朝拜。”
方雅齐说:“滚!”王霁月笑:“当年你也没少跑女生宿舍啊,不过商学院的美女都在国际经贸和商务英语,你不是追过那个谁吗?”班长接话:“谁让咱们班盛产女学霸呢,一个个可不好对付。”马捷明对王霁月说:“往事不堪回首,现在我是妇女之友,主打一个心灵陪伴。”
席上几个老总级的男同学早已喝高,谈笑间回顾完年少得志的创业史或职场打怪升级史,打算换个场子继续K歌。家里有小宝宝的、明晨早班飞机赶回去上班的、随行带了男女朋友准备单独过夜生活的,此时也纷纷起身,互加过微信,一番依依惜别。我本该趁势溜走,隐身在夜色里,可是身体里的另一种声音探出了头。我跟着剩下的六个女同学挤进电梯,进了一间豪华套房,进去后才发现除我以外的人都带了睡衣,还都是满目蕾丝的高档货。一圈五颜六色的锐澳鸡尾酒在矮柜上摆成心形。
“天晴是正经读书人,听说宿舍卧谈会是从不参加的。”王霁月嘻嘻笑,“怎么办,我们的玩笑尺度可大了,你放得开吗?”
王霁月是隔壁寝室的室长,当年和方雅齐玩得很好,不过她一心刷实习、搞创业,来无影去无踪,和我没有太大过节。我也嘻嘻笑,脱掉本来也穿不惯的高跟鞋,径自去衣柜取了件酒店的米褐色浴袍,当着她们的面拉下了连衣裙背后的拉链。分明还滴酒未沾,神经却像被酒精浸润了一样,微微有些兴奋。
第一个游戏是在卡片上写下你大学时代喜欢过的人,描述他让你心动的三个特征。由“法官”读出卡片上的字后,剩下的人猜猜她是谁,被猜中的罚酒。这一局的“法官”是陈睿,曾经独占寝室电话天天煲电话粥的小美女。她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做了行政,此刻戴一顶镶满水钻的皇冠,睡衣是宝蓝色的绸缎。
“军训时的教官,姓刘。”陈睿读出卡片上第一行字,好几个人尖叫。
“他声音浑厚,特别man;他对男生凶,对女生心慈手软;学生离开军营那天,他送了我一枚空弹壳……”
被猜中的李子慕痛快地喝干瓶中酒。方雅齐说:“可是我们每个人都收到一枚空弹壳哦。”身型高大的李子慕操起一个抱枕朝她肩膀砸,方雅齐细若游丝的肩带险些滑落。
我不记得后面几张卡片都说些什么了。被钟情的大概有初恋的高中同学、街舞社的优质学长、实习单位的金融男吧。我盼着“法官”读到我的卡片。我已经难以在脑中还原那张脸的真实细节了,只剩下封存在岁月通道里一束模糊的光。而眼前这几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尽管与我的友谊浅淡,却曾与我共存于同一个时空切片;也许她们中的谁也曾在校园的绿荫小道、在通往礼堂的石桥上与贾桐渊擦肩而过,向他投去深深一瞥。
“他比我高一届,可能是法学专业。他每天坐在图书馆同一个座位上自习。”我在卡片上写。像是忏悔录,隔着时空打量曾经的目醉神迷,心中的火花早已死绝。
“他给我递过小纸条,一次是问我借耳机,另一次是闲聊。
”他的侧颜特别好看。特别是某个角度的。
“他喜欢用钢笔写字,喜欢听谷村新司,喜欢小卖部的豆腐卷和海带结,恰好我也喜欢……”
我想我写得过于细琐了,当然我只写了美好的部分。观众并不领情,她们对我的故事毫无兴致。“暗恋图书馆里一个不知道名字的男生,偷偷看他一眼,这种事每天发生一百万次。”方雅齐说。
而我只是一百万分之一。
可我知道他的名字。在一本摊开在桌面的大开本专业书的扉页,写着他的名字,他的字骨架利落,有脊梁、有血肉。我妄想抚摸一下他笔迹的锋芒,但终究忍住了。我不能透支过多的幸福,因为每天的一点甜是有配额的,我不能够贪食。我坐回自己的座位,两分钟后他回自习室时,我还在唇间默念这三个字,感知中文方块字的神奇和美好。在我开始关注他的两个多月里,也曾担心他如果名叫张大黑或王狗蛋,是否会减损我对他的喜欢。现在我安心了。只有“贾桐渊”才足够配他,每个字都不可替换。
“也太肉麻了,瞧你们一颗颗骚动的心!下一个游戏!”王霁月宣布。
三
贾桐渊不属于我自小对异性产生好感的那种常见样本。我喜欢书生气一点、谦谦君子的类型,翻译成男人的长相特征就是面部轮廓较为柔和,眼神有种小动物的清澈感,往深处看打捞不到世故圆滑的渣滓和沉淀物。贾桐渊的下颌角是方的,鼻梁挺拔,面相较为英气,肤色有些深,惯常表情是那种彬彬有礼的冷漠。不过他一开始出现在我的视界里是一座角度局限的雕塑品:基于图书馆的座位布局,他首先定格在我视网膜的是他的头部侧后方,他的右肩,他握笔和击打笔记本键盘的手。这座雕塑很养眼,特别是一双大手颇有力量感,他的穿搭也比普通男生讲究,我不介意多看两眼,于是每天提早来图书馆占座,不是占据最抢手的靠窗的座位,而是抢对我来说的隐秘的景观位。我本来不是非来图书馆自习的人,商学院大楼有不少空教室,还有高配置的机房,最适宜赶作业,当然遇见同班同学的概率也倍增。
心怀对眼前这件激发审美愉悦的雕塑品的好奇,我开始天天泡图书馆,并绘制出“他”出现的时间表。我想这是个多么执拗的人,才会每周固定五天出现在相同的时段,背一只藏青色的牛津布双肩包,衬衫领子雪白。很快我不再固守自己的座位,这样我可以从360度不同的方位看他,有时近,有时远,有时索性消失,窝在距离图书馆900米的寝室里,猜想他会不会想念我。在图书馆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正经八百,神情专注地看书或写东西,偶尔也会放空,眼神迷离。他快毕业了,可能在准备司法考试,或论文答辩。某天我不小心瞥见他的手机歌单,于是赶紧回去研究里面的歌手或作曲家。还有他运动鞋的牌子,他常喝的咖啡,初夏的黄昏他身上隐隐约约的舒肤佳的香味,他堆放在桌上的《刑法学》《经济法学》的封面,我都烂熟于心。他逐渐像我的某位老朋友一样。我不再责怪他的脸型过于方正、眼神过于锐利,毕竟他下巴上的凹痕可爱如婴孩,足可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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