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蒲公英的人间家园》内容如下:
1、
我那年二十六岁,人生一路兜兜转转,最终把家搬回了儿童福利院。
以至于后来,我每次领着小蒲从那儿路过时,都会聊起我们的初见,还有那个戴着围裙的胖妈妈。
都说因缘际会,人各有命,命运的碾盘不会放过任何一粒麦子。我能来到福利院,全得益于当年高考填志愿时“时运不济”,滑档到了学前教育,也姑且算是个因缘吧。
当年,我成了全班唯一的男生。不过毕业之后,我却找了份售楼处的工作,三年专科的学前教育让我幡然醒悟,小孩子实在是太吵了!我不会在售楼处被抱着腿求陪玩游戏,西装上更不会被拉上一泡屎。来买房的人几乎全都是年轻夫妇,生孩子的事还没提上日程。
可这售楼处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我在那待得久了,脾气不减反增,生活压得我戾气直往外冒,顾客经常因为各种原因投诉我,老板便把我给开除了。那些日子真是被搞得灰头土脸,每天厚着脸皮去外面公司投简历,又频频被拒,最后甚至想着,干脆去大马路上讨点吃的算了,总不能饿死在外面吧?别的同事没工作还能回家啃老,可我没有家,更没有父母。哦,也不能这样说,我那时其实有父亲,不过和没有也没什么两样,若即若离。
总之,我在大街上晃荡了大半年之后,不知由谁牵着我的脚步,把我引回了处在郊区的那座福利院。事后回忆起来,好像只是公交车坐过了一站。那里没有具体的名字,光秃秃的门墙上,粉刷着“福利院”三个颜楷大字。时隔多年,白漆已经发灰。那儿贴出的条件确实还不错。包吃包住,工作体面,工资可议。
十几年过去了,前一任院长早已离开,往事如烟般散去。当时我虽有些妈妈留下的积蓄,但明白积蓄需要留给人生大事,眼便没有那么高,心中也丢掉了过多的顾虑。于是,在我徘徊许久,一遍遍地假装路过之后,最终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敲开了门。
了解完情况之后,我拿着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去应聘。我在学校学得不怎么样,但毕竟还算是个专业人士。我应聘的是福利院自招的专技岗,也就是个合同工,当时和我竞争的人不多,因为那家福利院实在是太小太简陋了,算上职工都凑不成一支球队。院里只有两栋三层的小楼,还有一片长满槐树的园子,处在城市的边缘,平时安静极了,要不是门口的大字,真没几个人能找到。
院长就是那个喜欢戴着围裙的胖妈妈,姓宋,叫宋桂花。不过在这里没人叫她的名字,孩子们都是喊她胖妈妈,我们年轻职工也跟着叫胖妈妈。还别说,一开始我还真不习惯,嘴里像被塞了颗核桃,毕竟,多少年没有开口叫过妈妈这两个字了,梦里可能有过,不过当着院长的面儿,说出来总觉得怪怪的,感觉自己真幼稚。
我把家(其实不过是一床皱巴巴的被子)搬到福利院的第一天,便遇到了小蒲。她那时正站在楼梯口,朝外面扔着泥巴,大喊大叫的,可没人愿意去劝她。我也是倒霉,那天为了见胖妈妈,特意换的新衣服,一下就被她扔来的泥巴砸中了。刚开始,我还气汹汹地喊着,是哪个调皮的小男孩儿这么不长眼。可眼睛扫视一圈后,就只有脸上沾着臭泥巴的小蒲,站在楼梯那儿,好奇地看着我。当然,名字是后来从胖妈妈嘴里喊出来的,胖妈妈出办公室迎接我,正好碰见了这一幕,她低声喊着,小蒲!你又搞什么幺蛾子,快回去。眼神搭配上动作,流露出来的责备恰到好处,成功地让小蒲消失在我眼前。
那是我第二次见胖妈妈,第一次就是招聘的那次。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其实挺好的,脸红红的,干事麻利,偶尔对孩子的责备也只是做做样子。后来在与她的相处中,也证明了我的看法。
当时我没有告诉她,将近十五年前的一个夏夜,我曾披着红色被单从这里出逃,更没告诉她,院里最大的那棵洋槐上的疤,就是我砍的。
十五年前,我被送到了这里,当时的院长是个精瘦的中年男人,头发没多少,抽烟、喝酒,在我们面前也不避讳。至于我的家,它陨灭在了烟尘里,在熊熊烈火中,我告别了我妈妈。出事之前,虽然只有我妈一个人工作,生活拮据,但还算幸福,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安稳清静。她在纺织厂裁布,往家里带回了好多碎布,像战时囤粮一样,把布堆在家里快堆成了山,我们的衣服皆从中取材缝制。布匹架起了我们的生活,却又似乎在隐约中将我们两人隔开了一层膜。妈妈和我从未向对方袒露过心事,也从未吵过架,家里一直很和谐,和谐得有点儿像互不熟悉的合租客。
我被遣送到福利院时,完全不知所措,所有事物似乎都和我隔了十万八千里。直到院长领着我弯弯绕绕来到办公室,我双手举着儿童福利证被拍了一张照,才恍然明白,我原来是个孤儿。
远离城市的日子并不好过,围墙把热闹挡在了外面,也把苦痛拦在了里面。我那时感觉,我丢掉了本该属于我的人生,好像是坐在我妈的车篮子里,路上碰着一个石子儿,“哐当”一声,我妈骑车走了,我摔在了地上。在那里,每天一到饭点儿,大家就会把搪瓷碗敲得震天响,院长一来,都哑声了,害怕被打,我没敲过碗,但并不妨碍我因为其他事被教育。不高兴了,我就到槐树林里撒气,用尖锐的石块儿对着槐树砍砸。我玩石头有一手,之前家里的墙上,就被我刻满了“我想你,爸爸”。别人说我没有眼力见儿,我就是傲气得很,打死也不给院长好脸色看,想着总有一天,我得离开那里。
终于,在我十一岁那年,我趁着过节的嘈杂,小心躲开大人的视线,翻越围墙,逃回了熟悉的地方,还意外地找到了我妈的妹妹。曾经不顾家人反对,远嫁外地多年的小姨因为姨夫工作的调动,不久前重新回到了家乡。她见我孤身一人,昔日姐妹间的龃龉终是没敌过心软,将我收留了下来,使我一路完成了学业。因此,现在我才有机会回到这儿,对于我,已经变得陌生的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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