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清欢》内容如下:
花姑娘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差点把手机摔了。她忍着气压声儿说,这就是你下的种,什么也学不会,这方面全随你了。十七岁,谈恋爱,还为这破事不想上学。你真是个……她真的想骂脏话,只是正巧韦小姐从咖啡店往回走,她们眼神有意闪躲,可还是猝不及防地对视了一眼。前夫最后说,你说我什么我都认了,在小智那儿你可别再像从前那样,打骂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谈不拢最好什么也别说,他待多久我就付多久的生活费,这你放心,不差钱!花姑娘依旧听了气不打一处来,冲着话筒就放了一句,全说的屁话,就你有几个臭钱。半夜,她还在作画。原本想画一幅远离尘嚣的乡村图,远处是层峦叠嶂的山峰,山脚下徽派的房屋隐匿在灌木丛中。这幅画的色系以青绿和灰白为主。当她转身预备往调色盘里重新挤出些颜料时,目光却落在了小智的左腿上,他的膝盖上居然有一道一指长的刀疤,像只蜈蚣似的匍匐在那儿。她突然像只雄鹰一把揪住了他的左腿,内心本就不平静的波澜腾一下地就燃起来了。小智必然也被她鬼使神差地举动,从周公那儿拽了回来。
你干什么?大半夜的,疯了吧!吓死人了,我还以为被鬼爪缠住了呢……吓死我了,好不容易睡个踏实觉。如果花姑娘今晚不彻底叫醒他,这孩子明早八成以为是梦魇了!
可今晚花姑娘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的,她面红耳赤地揪住这条腿,问这是怎么回事,这么长一道疤哪儿来的?
合着我来了好几天,咱俩天天待一块儿,你到这会儿才发现呀?他一骨碌坐起来,算是彻底醒了。妈,你牛!比我爸好不到哪儿去。花姑娘看着他跷着大拇指,一脸不正经的样子,仿佛是前夫再现。
你少给老娘臭贫,我问你话呢,这刀疤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出去惹事打架了?还动上刀了,这还得了!你能不能学点好啊?跟你爸似的,有意思吗?!
你有意思吗?小智同样提高嗓门反驳道。这事跟你没关系,我没打架,也没动刀。我就想来你这儿躲几天清净,你还有完吗?
3、
半夜一点二十,五号院乌漆麻黑,小石榴刚从酒吧踉踉跄跄回家,看见花姑娘屋子亮着灯,吵架声连绵不绝。她借着酒劲朝花姑娘房里喊了一声,大半夜的别吵了,人家回来要睡觉了!说这话的时候,她也正和阿康勾肩搭背地往自己屋里进。这当然也不是她头一回把人带进屋。阿康是酒吧的吉他手,留着一头银灰色的披肩发。平时扎起来把头发藏进贝雷帽里也还好,但要是披散下来就成了所谓的艺术家。韦小姐说,这用文学语言形容,显得就有点意识流的感觉。阿康是宋庄的老北京人,在这儿扎根有十三四年了。据说小石榴就是被他带进酒吧的,算起来阿康对她有知遇之恩,毕竟替她找了一份养得活自己的差事。阿康的经典弹唱一直是那首《红雨伞》,歌词大意是写一个清纯可爱的姑娘,撑伞漂洋过海只为和心爱的人相遇相守。他唱了很多年都没变,每回只要唱到这首歌,他那玩世不恭的外表下就流露出了另一面深邃认真的模样。小石榴也只有在听他唱这首歌时,才会站在一个不被打扰的角落安安静静听他唱。他一定是唱给她的。阿康曾经对她说过,第一次见到你,就能感觉出你是个单纯可爱,而且内心一点也不复杂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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