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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故事《分不走的财产》

栏目:现代故事|日期:2020-05-01|来源:故事会|作者:朱西岭|阅读:手机阅读

现代故事《分不走的财产》内容如下:

刘玉美是个大龄剩女,在媒人的介绍下,嫁给了赵刚,但有些不情不愿,因为赵刚家条件一般。为了婚后过上好日子,刘玉美不仅要了房子、车子,还狠狠敲了一笔彩礼,这让本来生活就不富裕的赵刚家债台高筑。

过门没几天,刘玉美好吃懒做、爱慕虚荣的本性就显露出来了。她家务活不做,三天两头去逛街,花钱如流水。因为刚结婚,赵刚怕吵闹惹爸妈不高兴,让邻居们看笑话,便忍了。

很快到了年关,债主们纷纷上门讨债。赵刚心疼两位老人,为减轻爸妈的负担,就劝说老婆把彩礼拿出一半先还债,算借给爸妈用,等债还清了,再跟爸妈要回来。刘玉美一听就来了气:“不行!坚决不行!这些彩礼全是我的,谁也别想动一分!还债是你爸妈的事,以后过日子是咱俩的事,跟你爸妈没任何关系!”看到老婆一副蛮不讲理的模样,赵刚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历数了她的不是。

刘玉美根本不吃这一套,与赵刚大吵大闹起来。两人的吵闹声惊动了赵刚父母,二老赶紧过来劝架,直到把所有的不是都推到赵刚身上,刘玉美才肯罢休。

赵刚想要离婚,爸妈慌了手脚,声泪俱下地劝道:“别傻了,离婚再娶,就能找到更好的?再说,现在已经欠了一屁股债,再到哪里去弄彩礼?你不要担心我们,欠的债我们慢慢还,你们只要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年关之后,刘玉美嫌赵刚在小县城做保安工资少,要他跟表兄去外地的建筑工地打工。赵刚不太想去,但拗不过老婆,只好出了门。

天有不测风云,三个月后的一天,赵刚在工地上干活,一块钢材从天而降,砸中了他的脚。他丢掉了三个脚趾。因为是工伤,且落下了残疾,他获得了三十万的赔偿金。

回到家后,刘玉美除了每天缠着赵刚要赔偿金之外,就是指桑骂槐,嫌弃他没本事。这次赵刚说什么也不给她赔偿金,刘玉美大吵大闹之后,便提出了离婚。

赵刚也不想过下去了,他劝父母不要只心疼钱,天底下讲理的女孩多的是,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爸妈见儿子心意已决,也感到这样的日子没法过,就点了头。

协议离婚时,刘玉美之前收的彩礼一分也不往外拿,说是买陪嫁品全花了,并盯着赵刚三十万的赔偿金,说这些钱是结婚之后才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一人一半,否则就去法院告他们。

赵刚和父母虽然觉得有些冤,但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还是懂的。去法院,他们嫌丢人,也就点了头,勉强答应了。恰好一个懂法律的亲戚听说了此事,他告诉赵刚,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虽然是在婚姻续存期间所得,但只属于一个人,不存在平均分配问题。

刘玉美得不到钱,自然去了法院,但并没有达到平均分配赔偿金的目的。

律师点评:

《分不走的财产》涉及了一个法律问题,即个人赔偿金的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包括补助金、福利财产、个人保险费、伤残补偿金、人身伤害赔偿金等)。

故事中,赵刚因工伤获得的赔偿金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刘玉美主张平均分割,自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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