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故事《落日楼头》内容如下:
1、受伤
在疏疏密密的枝枝叶叶后面,落日正勾勒出一个硕大晶亮的圆弧,美丽得触目惊心。这一切与病房里单调而寂寞的洁白,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在这一刻,“落日楼头”四个字,鲜明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躺在病床上的我,忽然有了一种莫明其妙的悲壮感。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希望吸进新鲜的树叶气息,但是,扑面而来的,却是浓得化不开的药水味儿,如刀子一般刺到肺眼里去。
手术是前天做的,还是昨天做的,或者是十天前做的,我似乎想不起来了。反正,腹部那一块地方开始钻心彻骨地疼痛,麻醉药的效用已经渐渐消退,折磨人的痛楚非常真实地降临了。
依稀听大夫说,那把弹簧刀把我的肠子刺穿了,因此只好切去一截,再缝接起来。腹部的伤口到底有多长有多大,我没法看见,绷带和纱布厚厚地占据着那块微凸的山地,向我隐瞒着什么秘密。这我不在乎,当我知道我受了伤流了血,还拉下了一截肠子的时候,我竟然有了一种终于偿还了什么的轻松感,因而从此可以割断和另一个人的联系,我不再属于马丽华,我可以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了,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然后想改变一下睡的姿势,但所有的努力只是意念上的,我以为我挪动了身子,其实纹丝未动。
有脚步声响传到床边来,我听出是楚芬的脚步声。她的脚步又轻盈又利索,抬得快,落得轻,响出的是很可人的韵律。
“大哥,你醒了!”楚芬几乎高兴得叫起来。
她从不叫我的名字,她只叫我“大哥”。她说她没有哥哥,有哥哥的女孩子是最幸福的。
我开始努力注视,摇到床前来的这一团蓝色的影子。在她所有的裙子中,我最喜欢这条裙子。淡蓝的底色上,缀着深蓝的小花,不独使她的身材显得颀长,而且还洋溢开一种宁静的氛围。
她身体的轮廓,渐渐清晰地显现出来,脸上的微笑明净而有亮度——她化了点儿淡妆,淡得几乎看不见痕迹。她伸出手来,按在我的额头上,手指很细很白很匀称。
楚芬说:“刚才,你的目光很散漫,我第一次看到这样散漫的目光。只一会儿,大哥,你看到我后,灿然一亮,目光就聚集成一个焦点,明亮得像水晶。”
我笑了。
“你的眼睛告诉我,你非常非常爱我,是不是?你说嘛。”
我点了点头。
她俯下身子,吻了我一下。然后,迅速地取来一个保温杯,拧开盖儿,用不锈钢调羹舀起香菇熬的鸡汁,喂我。
我实在是太饿了,温馨的汤汁急不可待地通过咽喉,发出“咕咕咕”的响声。
“大哥,你进手术室时,来了好几个记者,缠着让我介绍英雄的事迹。我对他们说,我不在现场,我不知道。我说,他不是英雄,他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你们不要这样盯着他。他们只好走了。”楚芬调皮地说着。
顿了一阵,她又说:“不过马丽华会来看你,是市里的领导,打电话告诉你们局领导的。”
我突然愤怒起来,说:“她来做什么?我不想见她,从现在起,我不欠她什么了。当年,她失掉了一条腿,现在我切掉了一截肠子,我们扯平了!”
楚芬嘴一噘,说:“大哥,你答应过不对我发火的。”
我小声说:“小妹,请原谅,我不是发你的火。”
香菇鸡汁全让我喝完了,我有了一种饱的感觉,同时,又有很深的疲倦袭来,便微微闭上了眼睛。但我绝对没有睡意,马丽华的影子总在脑海里纠缠,抹也抹不去。
2、英雄的注释
马丽华是我最应该尊敬的人,也是我最憎恨的一个人。
15年来,她的影子总是覆盖着我,让我生活在一种极其可悲的境地里。这些年来,我所有的努力是如何摆脱她。
那个中午,太阳把一切镀得明晃晃的,我走出了税务局的大门,我清楚地看见当顶的太阳,把我的身影压缩成小小的一团,匍匐在我的脚下,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怜。
“五四”青年节快到了,我被评上了局里的“青年标兵”,局团委要求我写一篇体会文章,题目是《英雄鼓舞我前进》。又是马丽华!我就不明白,我与她有什么太多的关系。
15年前,我7岁的时候,黄昏,放了学,我在铁路上玩儿。看着落日余晖闪射在锃亮的钢轨上,像两根镀金的飘带,随时要顺风腾跃起来。这个情景迷住了我,以致产生要用手抓住飘带舞动起来的奇怪念头。就在这时候,一辆溜车飞快地驶过来,铁轨的颤动使阳光箭矢般飞溅出去,射向蓝色的天空,好像童话里描绘的景象。
直到我被一股强力推出铁轨,随之响起一声惨叫时,我才猛醒过来。我看见一个阿姨倒在铁轨边,一条腿带着一大滩殷红的血搁在灰白色的枕木上,我吓得哭了起来。是她用一条腿,换回了我的生命,否则,我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后来,我知道了她叫马丽华,22岁,是铁路工厂的车工。第二天,报纸就登出了醒目的通讯《女英雄舍生救小彬》。市委表彰,铁路局树标兵,各界人士发表文章,沸沸扬扬地闹腾个没完没了。
为了让我记住救命恩人马丽华,父亲将我的名字“王小彬”改为“王小华”。从那一天起,我和马丽华连成了一体,我的一切都属于她。我成了一个英雄的注释。
在最初的岁月里,我确实景仰马丽华,是她救了我,她还因此失去了一条左腿。我常在梦里,见到那条搁在枕木上的血淋淋的左腿,吓得大喊大叫。
许多年过去了,当我有了女朋友楚芬后,我总会下意识地看着她的左腿,并怀疑那是不是真的。等到和楚芬的关系相当亲密了,在约会的夜晚,我们坐在萋萋的草地上,我会情不自禁地用手去掐她左脚的踝骨,去抚摸她光洁的膝盖,甚至会脱掉她的鞋子,去握她小巧的脚,从手感上去证实那确实是一条真正的左腿。
楚芬悟出我的这些奇怪举动的含义后,每次她需要去商店买皮鞋或是凉鞋时,就会很慎重地邀我一同去挑选。她只试左脚,当她的左脚插入鞋子的时候,那种很柔软的声音着实令我入迷。
真正意识到我是为马丽华而存在,是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我的成绩并不优秀,却考进了本市的王牌中学:新民一中。
班主任很慎重地对我说:“因为马丽华救过你,因为……英雄的行动,这么多年来一直感染着你,你的点滴进步,都能体现英雄的价值,所以你才能考入重点中学!”我当时16岁,已经长成了一个小男子汉,懂得一些人生的事了。
进校第一天,市报的一个记者来采访我,希望我谈点在英雄行为的感召下,如何努力学习考入了重点中学。我说:“我不应该进这所学校,我的成绩很一般。”
但是,文章见报时,记者把许多莫明其妙的话塞到了我口里,让我受了一次被阉割似的侮辱。
夜晚我溜到校园里,把阅报栏上的这张报纸撕了个粉碎!然后在校园里徘徊了许久,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意识到了人生的悲哀。
我开始认真地回忆过去的一切。在小学时,老师怎么特地抽时间辅导我,怎么让我这个并不出色的学生当班长和少先队中队长。每个“六一”儿童节,让我讲述当时被马丽华救下时的情景和体会。其实我只记得那条血淋淋的左腿,和那一片被血溅红的夕阳,年幼的我当时会有什么体会呢?体会是后来由别人塞给我的。
报社记者像影子一样总是跟随着我,甩也甩不掉。我每有一点儿小小的进步,或者做了一件很普通的好事,就会很快登到报上,导语总是千篇一律:当时被英雄救下的王小华,沐浴着英雄的光辉,以英雄为榜样……
此后,对于学习我开始漫不经心,终于导致了高考失利,名落孙山。父母显得很颓丧,我却有报复了什么的兴奋。但不久令人眼热的税务局,却优先录用了我,我当然明白这是出于一种什么考虑。我没有大学学历,没有参加公务员考试,是以“代干”的名义先进去后,再通过“内部考试”转为正式干部。父母脸上又露出了笑意,谆谆告诫我说:“小华,以后要发狠搞工作,莫让你马阿姨失望,当年她为救你,失去了一条左腿!”
又是马丽华!好像没有她,我就不活了。
我喜欢楚芬,只有她能让我时时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成功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而绝不是为马丽华而活着。楚芬说:“大哥,你不是马丽华的注释。她当时救了你,我们感激她,社会认可了她,她求证了她自己。但社会没有权利要求你一辈子,都为证明她的存在而存在。”
“小妹,这点我懂。但我个人似乎欠了她的情,要彻底挣脱她,还得靠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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