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故事《回锅土豆》内容如下:
春娟嫁给章老三之前,是城外五里村的农民。章老三没有工作,但有城市户口,可以吃商品粮,尽管在城里过得人嫌狗弃的,但在春娟面前却像个老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说,还说一不二,自以为是,每次对话总是以一句“你晓得啥子”开头,以“城里头的东西你不懂”结尾。而每说起这些,春娟就不再言语,她发自内心地觉得,乡下人确实比城里人懂得少。比如第一次开电灯,她总是担心开关上吊着的那根麻绳会串电烧到她;第一次看电唱机,她小心翼翼地拿起唱片对着光照,想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个唱戏的人。这些都成为章老三百说不厌的笑话,每当这个时候,春娟也会觉得自己蠢——为什么连这个都不知道呀。
其实,无论从长相到人品,章老三都配不上春娟。有人甚至将他们这桩婚事与武大郎和潘金莲作了对比,并且得出了结论——除了身高之外,章老三没一样比得过武大郎,而武大郎的勤劳本分与善良,却是章老三没有的。春娟无论长相身材都胜过潘金莲,而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和恪守妇道这方面,强过金莲千倍。这种显而易见的差异,被一张城市户口给抹平了,这一对完全不般配的人,因为那一张纸而被拉扯在了一起。配不上春娟的章老三,总觉得对方配不上自己。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简直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连当事人春娟本人也没觉出其中的不妥来。她每日勤扒苦挣,四处打零工挣钱,或从娘家搬米搬菜回家,做好端上桌,紧着章老三一家子一边吃一边嘲笑她种种与城里不一样的做菜手法,天一句“你不懂”,地一句“你们乡坝头”,搞得春娟心里十分郁闷,觉得在城里做饭不如在乡下煮猪食,同样是饭来张口,猪却不会说恁多难听话。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政策有松动,私人可以自己做生意了。春娟看邻居易三毛的妈妈大清早去乡下四分钱一斤买来的萝卜,拉进城摆到家门口,一角钱一斤,小半天就卖完了,十几元钱就到手,那可是八级工人一个星期的工资。春娟见过的收入最高的,就是隔壁的毛三爷,八级电工,腰上挂一排工具,走哪都是别人羡慕和佩服的样子。以前春娟也佩服他,但最近改佩服易三毛的妈妈了。她决定也学她的样子,回老家拉菜来卖,她出马,连四分本钱都不用花。
易三毛的妈妈看多了这么强劲一对手,自然是不愿意,就悄悄给春娟说:“瓜女子,你那么心灵手巧,做的菜又香又好吃,不如去开个馆子,哪用得着起早贪黑去整菜,跟没嫁进城有啥区别?”
易妈妈号称画眉鸟转世,天上的麻雀都哄得下来,老实巴交的春娟哪经得住她轰炸,一句话,连标点符号在内52个字,却戳中春娟几处痛点——春娟进城以来,还第一次有人夸她心灵手巧,而且还下血本表扬她做的菜能达到开馆子的水平。最重要的是,嫁进城里,确实也应该有嫁进城的样子,至少不用天天在地里和菜打交道噻。
春娟于是打消贩菜的想法,一心打起开馆子的主意。这当然又成了章老三的笑话,他说:“你那个脑壳,跟易婆娘斗,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帮她数钱!开馆子?人家是抽狗下茅厮。”
抽狗下茅厮的意思,大致与捧杀同义,但春娟却并不理会这些。和章老三相处了七八年,她渐渐不像最初那样,对方一笑话她,她就闭嘴或止步不前了。很多事例表明,章老三并不总是对的,而自己也并不总是错的,吃商品粮的也并不总是比种粮的聪明多少。
小饭馆在各种阻力下很不顺利地开业了。
因为没钱,租不起好店面,春娟就以每天管三顿饭为代价,在小巷深处一个杂院里摆开了生意。小院的主人是个孤老,平日一个人在院子里数自己的心跳声也数得烦了,正乐得有点人烟气,春娟来院里架上锅灶,烟熏火燎,人声喧哗,每日里好茶好烟,三顿暖食,早晚两头有热水洗脸烫脚,被祖宗般敬着,乐得跟个神仙似的。
这事被章老三看了,笑得如喝醉的熊,说春娟脑子不好使,找了个鬼都不上门的老院子,还免费给人家当孝子。
春娟并不理他的茬,只管捅开炉灶,排开菜案,开始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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