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故事《逾矩的代价》内容如下:
我向提供了情报的斐斐表达了谢意,再次提醒他小心那头比利时马犬,随后驱车驶回镇上,脑海里依然思索着斐斐刚刚告诉我的事。
斐斐是对的。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在那时都了结了,没理由在多年之后的现在突然出现。而且这本来就不是我的麻烦。这个案件由州警负责,他们会叫我滚开,界线划得清清楚楚。
不过,查尔斯·马克斯曾为我逾越过一次界线,因此挽救了我的人生。假如十四岁那年我因为盗窃车辆被起诉,天晓得我如今会在哪儿。
我知道,我应该将斐斐提供的情报移交给州警,但我决定先去核查一下。反正眼下这仅仅是传闻,只是一个老朋友讲述的旧闻,很可能与案件毫无关系。
我开车回到警局,但没有去签到打卡。我将悍马停在警局前的街上。等到车流出现空当,才下车走到大街中间,站在那儿抬起头。两侧都有汽车呼啸驶过,喇叭轰鸣,司机们大声咒骂。
但这是值得的。因为我发现,抬起头时什么都看不到。
我差不多就站在我之前看见那辆载着灵柩的平板货车驶过的地方,从街上抬头仰望。那时,我以为货车上的老人在抬头注视我,甚至调节百叶帘,只为更清楚地看下他。
然而,从底下望向沐浴在阳光里的楼房,什么都看不清。在反射的阳光下,窗户完全不透光。因此,老人那时根本不是在注视我,他从这儿只能望见马克斯警佐办公室不透光的窗户。
不管马克斯警佐和那个男孩儿的酒鬼父亲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发生在男孩儿出生之前。为什么这件事会在许久之后再次浮现?
我身后响起喇叭声,这回是一辆垃圾车。我穿过大街,走向警局,但走到前台就没再往前。当值警官交给我两张便条。一张来自田中,说马克斯警佐死了,他自始至终都没恢复过意识。
我一点儿也不惊讶,从我看见伤口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结果了。但这个消息依然像在我肚子上踢了一脚,让我痛苦极了。虽然我好些年没见过查尔斯·马克斯——我俩其实算不上朋友,但他对我的人生有过巨大影响,远远超过今日我所意识到的程度。
第二张便条来自我的上司卡兹马雷克局长,说两名州警有更多问题要问我。我将那张便条捏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马克斯真叫人可惜,”当值警官说,“他从警只差一周就满三十年了!你知道吗?真荒唐。”
“是啊,”我也感慨道,“而且你没看见过我,对吧?”
他听到这话皱起眉头,但仅仅持续片刻,便问:“看见谁?”
41号国道从瓦尔哈拉镇向西北方向引出,沿途经过硬质纤维板工厂和二手车市场,无疑是城镇较为破败的地区。加斯里旧车回收厂是一片杂乱散布的废品回收地,与干道隔着一定距离,众多锈迹斑斑的旧车掩隐在通电的金属围栏后面。他们如今把这一行称为车辆回收利用。新款车残骸的零件更为值钱,加在一起能超过买辆新车的价钱。我猜想,这片一百英亩大的场地上停放了两三千辆旧车,大概值一百万美元,或者值更多钱。它们或许是残骸,但绝不是垃圾。
几辆车停在门前,一排锈迹斑斑的拖吊车停在一边,出殡队伍中的那辆平板货车停在远处。唯一不见的东西是棺材架和灵柩。
办公室兼样品陈列室建造得像要塞一样,窗户狭窄得像射击口,一条泥泞且布满车辙的车道一直延伸到头。房间内有些昏暗,天花板上的荧光灯一直闪烁,发出嗡嗡的响声。房间里摆放了几排长货架,上面的汽车零件堆得高高的,有些生了锈,有些是新零件,依然闪烁着润滑油的光泽。空气中弥漫着金属燃烧和机油的臭气。在房间靠里的位置,纵向摆放了一个长柜台,柜台后面有个穿工作服的年轻人。
我走向柜台后的男子,但是一样东西吸引了我的视线,使得我转向那边。那扇通往外面的门后的墙上装有一个枪架,枪架上放着六把长管枪械,多数还配有瞄准镜。一条防盗链贯穿枪支的扳机护环,但链条上的挂锁没有扣上,枪架上的最后一个位置空着。枪架旁挂着一只带框的展示箱,我一看见它就全都清楚了。
展示箱里有一长列专业射击奖牌,还有从战场获得的红黄二色的战斗奖章。
枪架上的枪械是非同小可的军用狙击枪藏品。最老的一款是0.30英寸口径、子弹装填40格令硝化棉火药的克拉格步枪,可追溯至1898年西奥多·罗斯福率领的圣胡安山冲锋。还有一把来自一战时期的M1903斯普林菲尔德步枪、一把配瞄准镜的加兰德步枪和一把M14自动步枪。假如收藏品的逻辑站得住脚,不见了的武器应该是新近的枪支,即一把温彻斯特M70步枪或是一把M16步枪。不管是哪一把,如果只用我的随身手枪,根本敌不过对方。
我转身欲向柜台后的小伙儿询问失踪枪支的事,他已不见踪影。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知道我应该呼叫支援——这案子现在归州警管——但我没那么做。我不是以新任警佐贾克斯·拉达特的身份来到这儿,而是多年前马克斯警佐保护过的那个男孩儿。
不管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它都不再属于警察的事务,而是个人私事。我考虑先从枪架上拿把步枪下来,但弹匣都空着,我也没看见旁边有任何弹药。于是我离开了这些步枪。
相反地,我轻轻打开通向外面场地的那扇门,侧身走出去,刚好撞见哈兰·加斯里。假如我之前还有任何疑惑的话,现在全都烟消云散了。
他就是我看到的那个在出殡队伍平板货车上的老人,我那时以为他在盯着我看,实际上他在抬头注视马克斯警佐的办公室。他穿着同样皱巴巴的黑色西装,灰白头发和胡子乱蓬蓬的。他手里的步枪保养得很好,是一把温彻斯特M70步枪,采用栓动式枪机,装入子弹后,狙杀射程可达一千五百米。他将步枪斜端在胸前,枪口朝向左上方,没有瞄准我的方向,但也没那个必要。他倚靠着一辆失事的“雪佛兰开拓者”轿车,与我相距六十米左右。假如我拔枪朝他开火,我也许能开一两枪,但除非奇迹发生,我才能隔着这么远射中他。他就不需要奇迹了,只用一把带瞄准镜的温彻斯特步枪就能像打苍蝇一样轻松灭了我。
“我认识你,”他喊道,“你加入警队时,我在报纸上见过你的照片。”
“加斯里先生,我来这儿是为了马克斯警佐。我欠他人情,很大的人情。而且我已经估摸到发生了什么事,我是这么想的。但还没想明白缘由。”
“缘由不复杂。十年前,查尔斯·马克斯被叫去我女儿贾妮珐的住处,因为与她同居的利昂·布鲁萨德殴打她。马克斯以前就出警去过那儿,但这次情况不一样——她怀了利昂的孩子。我猜想马克斯觉得利昂活该受教训,于是狠揍了他一顿。我对此没意见。要是我知道,我自己也会揍那个混蛋。利昂是个酒鬼,酩酊大醉时像蛇一样卑鄙恶毒。但马克斯逾越了界线,他在利昂自家的院子里将他像条狗一样踢来踢去。他误判了利昂喝得有多醉、有多疯狂,在他离去后……”
“利昂自己寻了短见,他就是那样的疯癫蠢货。你为此而怪罪马克斯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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