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贪官收礼决不是什么“人之常情”》内容如下:
日前,某副厅长被判十年,引出了一点不大不小的波澜——该副厅长受贿60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老板们在她的生日和节假日进贡的。在那个区的“业内”,该副厅长的生日为众“企业家”所熟记,而每逢春节、中秋,老总们总要捧着成捆现钱上门去“拜节”。
生日往往成为贪吏们借以敛财的好由头。前些年报道过一个县级市市长一年要过四个生日的奇闻——他要“庆生”,既要过阴历生日,又要庆阳历生日,既要做虚岁,又要贺实足年龄。明明去年已经“做九不做十”了,今年满五十,却又要大张旗鼓。
生日当然是喜事,但贪官敛财何止这一日?红白皆喜嘛,丧事也成了敛财好机会。比如某州秘书长丧母,他到处打电话,“通知”的是“不要送礼”,但在大殓现场,却备下两个大箩筐,摆下“记账台”,果然装了百万元现金。又比如某局长正愁着要筹集给情妇的百万元“分手费”,哪里去筹呢?正值儿子高中升大学,老婆因病住院,再加上最大的一项“进账”,即丈母娘仙逝,于是三箭齐发,百万元礼金一举搞掂,也算不是奇闻的“奇闻”了——自2012年至2016年的短短五年之中,中纪委公布的各级官员利用殡葬丧事赚钱敛财的案子就达近万起!这个“不完全统计”生动说明了,红白之事真成了这些墨吏们“无所不用其极”的“喜庆”。
从官员生子、再婚、讨儿媳妇,到丧偶、失双亲、死了丈母娘,再到乔迁之喜、升官之喜,等等,都成了收受进贡的“人之常情”、官场潜规则。有那么一个县委书记,要想“搞点钱”了,于是宣布大面积“调整干部”。波及全县近千副科级以上的部局乡镇干部,也就演出了“百官送礼”的闹剧。这还不够,送礼奉金,要有个“人之常情”的场景!于是书记住进了县医院,“寡人有疾”了,你们还不来看看?于是不但收受的贵重礼品多得一个病房放不下,还在隔壁辟了一间专室。“都来送,谁送了记也记不住,但没送的却记住了”,这是大老虎苏荣“住院”时的一句名言。不知这个装病的县委书记是否亦是如此?
对于官员来说,生日寿辰、红白喜事、婚丧嫁娶直至乔迁升官等等受贿,决不是什么民间“常情”。“进贡”一方,往往是两种人,一类是要想“进步”的官员,所以实质是买官;一类是老板,多有商业利益上的诉求,因此其实是收买。这两种“礼”,都是要收受方即刻或日后以公权力来回报的,名曰“礼尚往来”,实为贿赂围猎。近年居然还有受贿的官员在法庭上大言不惭地说那是“人情”而已,可见他们不但将红白之事当成纳贿的“机遇”,更指望它包装上“人食五谷,都有常情”的保护套。从这个意义上说,几句关于“廉关”或“慎日”的规劝,也许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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