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高贵的失败者》内容如下:
美国犹太裔作家索尔·贝娄在小说《赫索格》中设置的这个人物很有意思。赫索格已经四十七岁了,是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专长是思想史研究。他不是没有热情,也不是没有追求,但他的生活一败涂地。可以说这是反智主义的,但实际上,这本书非常具有探索性。
赫索格离婚后娶了他的研究生马德琳。按照他的理解,他对马德琳付出了全部。马德琳说自己喜欢住在纽约乡下,他就用从父亲那儿继承的两万美元遗产,在马萨诸塞州的路德村买了一幢很大的房子。没想到,马德琳搬过去后,却跟住在附近的电台广播员瓦伦丁好上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瓦伦丁还是他的朋友。这让赫索格大为受挫。后来马德琳要求离婚,赫索格也不得不同意。
按照传统的逻辑,接下来小说会写主人公一个人孤独地思考,或者到处漫游,等等。这部小说不是这样写的——赫索格还有一个情人,感情受挫后,他去找了情人。
在情人家里,他受到热情的接待。她让他待在客厅,给他收拾房间。赫索格坐在那里忽然产生了一种文艺复兴式的自尊,觉得一个人这么可怜巴巴地等待是不行的。情人收拾好房间出来,发现他已经离开了。
赫索格漫游了半天,内心没有得到一丝确定性,最终,他决定杀死瓦伦丁。这个转变是非常骇人的,从一名大学教授转变成一个凶犯,这是一种毁灭,他要用毁灭的方式来消解自己所有的疑惑。
夜里,他拿着父亲留下的手枪去了瓦伦丁和马德琳居住的地方。他摸黑来到窗前,看到瓦伦丁在给他的孩子洗澡,孩子很小,瓦伦丁表现出来的那种慈爱、温柔让赫索格无法痛下杀手。这也表明,在内心深处,他还有一种很深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情感,所以他放弃了杀人的念头。
这部小说的独特之处在于,赫索格比所有人都幸福。为什么我会有这样一种感受?赫索格经历了这么多所谓的失败,但如果他停留在和前妻的生活状态中,就可能生活在一个常态的伦理世界中。
我们大部分人的圆满、幸福都是在社会既定框架中得以实现,并达到某种平衡的。这种生活平衡的人往往经不起否定。任何人对他的否定性介入,都会引发他极大的反弹,然后使他陷入空虚。
赫索格作为一个漫游者,实际上通过自己不断的失败,反而真正地拥有了这个世界。所以,只能从荒诞的意义上去解释这种不合常理、这种矛盾、这种不断地坠落——每一次失败,都能展现出一种真实的存在。
从这个意义上推导,赫索格拥有强大的灵魂,能够一次又一次真正地接受失败。这种接受的能力来自思索。他不停地给各种人写信,不停地发出疑问。这不仅是一种自我疏解,也为他开启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我们的社会是追求圆满和成功的社会,这将人大大地束缚住了。放眼望去,人们的追求千篇一律,差异性并不大,非常缺乏像赫索格这样高贵的失败者。
在《赫索格》中,主人公每做一件事情,其实也有自己的目的。比如,买房子是为了和马德琳生活得更幸福,杀死瓦伦丁是因为他内心想复仇,等等。我们在生活中能不能不要太有目的性?这是在荒诞的背景下才能出现的问题,因为一切意义被解构后,当下就会变得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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