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重庆妻子300万“卖夫”,合法吗?》内容如下:
一个真实的案例:重庆一富婆看上了自己的男下属,愿意花300万让妻子把老公“卖”给她。妻子拿钱后和丈夫离婚,拿着300万元独自美丽,让丈夫和富婆终成眷属。
一年后,富婆反悔,觉得男下属不值这个钱,把收钱的妻子告上法庭。原以为,这种来路不正的钱会被原路退回,但律师却说,“不用退还,合理合法。”
“给你300万,离开陈哲。”或许你以为这是偶像剧的桥段,恶婆婆用钱帮打鸳鸯。不,此女甚恶,但还没有到做我婆婆的份上。
她是我老公的上司,一个钱包鼓得令人羡慕的富婆。
300万?犹豫半秒都是我对钱的不尊重。
01
结婚三年,陈哲在我眼里唯一的优点只剩下帅了。当年,就是因为他长得帅,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了他。没想到,结婚后,他所有的缺点就暴露出来了,不但好吃懒做,还沉迷于游戏。最要命的是,陈哲眼高手低,学历低不想吃苦,又妄想找个高收入的工作。婚后不久,拿着父母买房的首付,跟着朋友投资做买卖,结果赔得一塌糊涂。
后来,不得已进入一家公司做了个小职员。家里的大部分开支都是我在承担,他自己的那点收入,基本都只够他花。
时间久了,我自己也感到心累。
发现陈哲有出轨倾向,是去年妇女节,那天也是我生日,说好回家给我庆生,他却说单位组织聚餐,上司要求不能缺席。说不憋屈是不可能的,桌上的蛋糕,我随意吃了一口就睡下了。
凌晨四点,陈哲回家,身上的味道换了,那是女性会用的一款沐浴乳的味道。因为是调香师,我对味道很敏感。他洗澡了,而且还用了女人喜欢用的沐浴乳。一股莫名的恶心涌上心头,我却只能假装无事。
渐渐地,陈哲总会找各种理由晚归家,不是应酬,就是同事聚餐。总之,能晚点回家就绝不早回来。
就在我想离婚之际,他的上司找到了我,让我离开陈哲,作为离婚补偿,她愿意给我300万。
300万?犹豫半秒都是我对钱的不尊重。
对于这段婚姻,陈哲也早就没了耐性,既然有富婆愿意养着他,他自是高兴的。离婚手续办得很快,两人协商一致,没有任何不快。
带着300万,我离开了陈哲,走前还不忘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02
令人意外的是,他们的感情并没有维持多久。一年后,富婆找到我,让我退还当初给我的300万补偿。好家伙,你情我愿的事情,你用钱坏了我的婚姻,现在又想把钱收回去,哪有这个理。
见我不退钱,富婆将我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主审法院认为卖夫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300万的赠与行为无效,让我返还。
我能服吗?当然不能。因为她,自己的家都散了,判决下来后,我找到律师提起上诉。
律师在上诉中的陈述是:300万其实是一种离婚补偿,卖老公300的行为虽然不合法,但如果砸钱破坏别人家庭后,还能把钱要回去,就相当于做了不道德的事,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这样的结果一旦出现,必然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最终,法院判我不用还钱。
该案件出来后,很多网友议论纷纷:这泼天的富贵,什么时候轮到自己?不给钱也没关系,免费送。
都说一入婚姻深似海,在婚姻的坟墓里,都有一个渴望走出坟墓的女人。
生活的本质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不会经营婚姻的人,把日子过烂了,过烦了。人还没死,心就死了,心成了坟场,婚姻不成坟墓才怪。
婚姻从来都不是爱情的坟墓。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二次成长,是身体和心理的成熟。
两个人共同经营,才能在荒芜的土地上长出幸福的枝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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