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光阴里开出蓝莲花》内容如下:
一直很喜欢旅行。
特别是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去过很多地方。其实去过的那些地方往往是前世之旅,比如当年去翡冷翠(现译为佛罗伦萨),完全是因为这几个字读起来活色生香。
一意孤行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会有奇怪的灵异之感,岁月和光阴在那些旅行的日子中生出青苔,而这些青苔带着另类的怀旧气息,无限迷离,又无限美。虽然颓败,但直指人心。
还一直以为自己不是花。
一定是一株田野里的草,在风雨中享受人生悲喜。但越活居然越倒回去,更喜欢从容地做一枝花。
如果做,就要做一枝幽蓝的蓝莲花,有禅意的美。积尘缠绵的岁月,学会了欣赏与包容,虽然有风尘,但仍然有残香。
我每每喜欢三十年代留下来的老房子,门把手反复磨出亮光,无奈的颓唐里,有我醉心醉意的缠绵吧。
记得小时候,早春,去放风筝,穿了外婆自家做的棉袄,不喜欢穿,一定要那时流行的羽绒服,哭红了眼睛。现在想起来,连那棉袄上绣的小花,都是一针一线的温暖。那手工棉服和衣服,我后来在燕莎看过,贵得惊人,一针一线全是钱了。如果外婆活着,把压在樟木箱子里的苏绣拿出来,一定艳惊四方。
当然,也记得喜欢一个人,拼命地喜欢,跑到人家窗下数那些铁艺杆上有多少花纹,完全地自我陶醉。少年的恋,充满了王尔德式的唯美,不允许那些坏染指。
每个人都向往一段伤感而浪漫的爱情,不,不过分。那样的单恋把自己的心冻成了一条鱼,在内心里,透明而冰凉,多年后惊醒,看到那条鱼睡着了,有好多爱情,不过是自己与自己的独角戏。
这么多年,轻易地就过来了,不,一点也不山高水远,其实就是白驹过隙——院子里拉着灯泡,父亲修着一台二手电视机。录音机是卡座的,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啊,在哪里见过你?……甜蜜笑得多甜蜜……”
母亲在院子里剥着花生,正是五月的黄昏,空气中有槐花香。我穿着一双塑料凉鞋,抄写着老师留的十遍课文,仿佛永远也抄不完似的……
后来看到电视剧《甜蜜蜜》,邓超和孙俪演的少年恋人,在冰冰的河床上,她拉着他飞跑。真是喜欢,我也曾经那样疯跑过。在冬天,在小城,在河床上,风把辫子吹散了,母亲喊我回家的声音那么长。
我偷偷地点上蜡烛看《红楼梦》,里面句句惊艳,简直是我的春风牡丹,遍地是可人可心的句子,让我垂手如明玉一般,十二三岁的少年,为宝黛发了疯。
上大学的时候,一年级住一楼,六个女生养成的习惯是跳窗去谈恋爱。楼门锁了,于是也跳窗去,犹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美到不着边际。大雪天,清凉彻骨的气息钻进来,仍然要跳窗去谈恋爱。在星光下走,一人半瓶酒下去——那样的疯,只有青春能承受。当时想想是痴和疯,现在想起来,是不可复制的绝望的美。
爱吃母亲做的红烧肉,只放酱油和糖。那么重的糖,两三个小时在砂锅里不停地炖啊炖,我简直等不及,闻着红烧肉的香味写作业,时光慢得要死掉一样。终于吃上,才觉得不如等待的那阵美,有一种奢侈和浪费的美。这一点,和人生多么相似,盼望和等待的过程中,总比结束要美很多。
为了怀念少年时光,我无数次做红烧肉,用老抽和精选白糖,但没有一次做出那种味道来。给母亲打电话,母亲呵呵笑着,那是因为你长大了,小时候多穷啊。
有家土耳其烤肉店,大铁棍子上串上一圈烤肉,早晨的时候又厚又密,到了晚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多像人生,总以为很厚很多,转眼就薄了淡了没了。
转眼,就这么快!
高大的悬铃木伸出了新枝条,那些树上的毛毛飘落了下来。最美的时候是在十一月,黄成一片风景,简直美到让人有自杀的冲动。我步步为营,每天用数码相机去拍,直到拍光了最后一片叶子。冬天真的逼将过来,一步步,很凛冽,但着名诗人说过: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光阴里开出的蓝莲花,是一种看上去温婉,其实却很放肆的美。因为更纯洁,更坚定,更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
它是一种强悍的风情,无人能抵。
不,不再轻易掉眼泪;不,不再轻易去爱一个人;不,不再蛮横地和生活索要——一切终会过去,喜欢的终归会喜欢。比如依旧偏爱红烧肉,虽然听上去不小资。迷恋苏打水,迷恋那双白色细帆布凉鞋,背着那个自己制作的草编包,神情旖旎地行走在一棵又一棵悬铃木之间。
我喝掉一瓶子苏打水。
又喝掉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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