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留到最后再吃》内容如下:
《我爱我家》里,傅明曾念叨他的一位初恋女生乃是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在学校那会儿吃饺子的时候,人家是光吃肚儿,不吃皮儿!”立刻招来非议:“这就叫大家闺秀啊,撑死就是一土财主……”
无独有偶,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里,吝啬鬼葛朗台老爹让女佣拿侬不用特意准备面包给他的纨绔侄子夏尔,“这些巴黎年轻人,压根不吃面包!”淳朴的拿侬问道:“那他们只吃frippe吗?”
Frippe在法国安茹指各种面包上的搭配,从黄油到果酱,无所不包;巴尔扎克补了句,“小时候那些舔过酱而不吃面包的人,都会明白这话的意义”。这也是法语版的“饺子只吃肚儿不吃皮儿”。
当然,这又不限于面包和饺子了;大概类似于大排面只吃大排不吃面,小笼包只嗦汤汁不吃皮。奢侈人自有奢侈的吃法。然而富贵随时流易,这份奢侈做派也未必能全始终。前清有个笑话:八旗子弟还有铁杆庄稼时,大手大脚,比如哪位提笼架鸟的,刚内务府领了银子,去点心铺买个酥皮点心,呼一口气把酥皮吹掉,只吃个馅儿,昂首阔步大摇大摆走了;后来穷了,终于有几文钱可以买个酥皮点心,出门前都小心翼翼弓背曲腰,深恐风把酥皮吹跑了。
像我这样从小懂得可惜东西的人,容易走另一个极端。我——以及许多我认识的人——却会先吃皮,最后吃馅儿。
譬如,吃焖肉面吧,我在无锡苏州上海,见着许多老前辈,都一个吃法,我也有样学样:焖肉扣在碗底,先吃面嗦汤;吃完了面,再慢慢啃那大排。跟前辈们一说,各有各的讲究:有的说大排在汤里焖久了才入味,好吃;有的说焖肉面自带味道,在汤里能焕发香味,先吃了肉,面汤就没有肉头的厚味了,不成;也有的直截了当:“最好的都得留在最后吃!”
希腊基克拉泽斯群岛,各家店都会旋转烤肉。我认识的一位老板,一边听着《Summertime》,一边念叨“德国人和土耳其人那就不叫旋转烤肉”,一边把片好的肉、羊肉丸、口袋面包、酸奶酱、腌洋葱、葡萄酒醋、炸茄子给我递过来,说吃吧,然后坐一边晃着穿拖鞋的脚,偶尔看看我,看我吃口袋面包裹洋葱和炸茄子,偶尔吃一口烤肉、吃一口肉丸,他挠挠头,欲言又止地跟我比划:烤肉、肉丸、酸奶酱、洋葱、炸茄子、薯条,都裹在面包里,一口下去,才叫爽呢!
我说,确实爽,但可能就,吃习惯了吧,总想把肉留到最后吃。老板听得眨巴了一会儿眼,摇摇头又点点头,说他小时候也这样,说他爸爸妈妈过节时吃这吃那,就是留一大截羊腿不动,家里的孩子也都看着;等全家什么都吃过了,羊腿上面慢慢片下肉来,给孩子们一片片分到碟子里——这才觉得像是过节了。
只从口感角度来讲,焖肉面一口肉一口面一口汤最好吃,牛腩粉一口牛腩一口粉更能得膏腴与爽滑之妙;连着吃炸鸡,肯定不如一口炸鸡一口腌菜/色拉/薯条来得节奏分明,口袋面包里烤肉、肉丸、洋葱、炸茄子、酸奶酱,一口下去,肯定胜过先吃素的,再吃肉的:毕竟那是厨师们研究的最美味配比,拆开了就没那么动人了。但许多人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把似乎最好吃的留到最后一点,单独地、私密地、慢慢地吃。
十二年前,上海冬夜,我在一家快餐店,看隔壁刚下工的一位,先慢慢地吃完了薯条,到最后,桌上只剩下三块炸鸡时,我看着他缓慢地、斯文地、细致地、虔诚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上炸鸡,撕下来一小片,用手轻轻在嘴角护着,补住炸鸡酥皮的碎片,又补进嘴里;他慢慢咀嚼炸鸡,动作如此明显,我几乎听得见他咬碎炸鸡每一片酥皮棱角的声音,看着他认真地把每一口嚼透的肉缓慢地咽下去,喉结滚动,然后慢慢喝一口可乐,继续端详一会儿炸鸡,继续补下一口,眼睛和嘴角微微眯一下时,我想:他吃得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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