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陈嘉庚一诺》内容如下:
1904年,陈嘉庚的父亲在新加坡经营的企业破产,不久就抑郁而终。债主们天天上门来讨债,陈嘉庚变卖了所有家产来还债,最后还是欠下了印度债主哈利20万元巨款无法偿还。按照新加坡的法律,“父债子免还”。但陈嘉庚却郑重地向哈利表示:“只要我陈嘉庚在人世一日,这笔欠债就一定会尽数偿还!”
几年后,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陈嘉庚不顾亲友的反对,去找债主哈利,连本带利地还清了父亲所欠的债务。当哈利拿到陈嘉庚归还的这笔巨款时,简直不敢相信天下竟有这么讲诚信的人。当时有人说陈嘉庚实在是太傻了,他却说:“中国人要取信于世界,决不能把脸丢在外国人面前。我们中国人一向讲究言必信,行必果。”
1921年,陈嘉庚投资100万元创办厦门大学,所有办学费用,包括大学建成后的日常开支300万元,也由他独力分12年支付。陈嘉庚在学校成立大会上保证:“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会尽全力将教育事业办好!”
1929年爆发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陈嘉庚的很多企业都倒闭了,很多人都劝他要把资金用在挽救企业上,放弃对厦门大学的投入。陈嘉庚却说:“宁可变卖大厦,我也要支持厦大。”说到做到,陈嘉庚果然把自己的三座不动产大厦变卖了,所得的全部资金都用来维持厦大的办学经费。人们纷纷用“一诺千金”来称赞陈嘉庚。
从1921年厦大建校起整整16年中,陈嘉庚一直牢记着这份办学的承诺。他耗尽家财,花费超过1亿美元,直到1937年将厦大无条件捐献给国家。
本文地址:https://www.98gs.com/wenzhai/1884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