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记忆三味》内容如下:
立夏时分,江南小城一直有吃“三鲜”和“三白”的传统。据祖辈说,立夏十分“时鲜货”丰富,“三鲜”的种类自然也多,主要有“地三鲜”“树三鲜”和“水三鲜”几种说法。对于旧时城中文人和富贵人家而言,立夏必备的三鲜是枇杷、樱桃和鲥鱼。诚然,那是大户人家的规矩。对于普罗百姓,后两种较难得,只好用易得之物—豌豆和河虾代替,味道鲜甜,为时令菜式,却丝毫不输那昂贵的樱桃和鲥鱼。
若家中有女性长辈,她们定会劝你多食豌豆。少时的我尤其不喜豌豆壳儿,品之甚涩,长辈此刻则谆谆教导。豌豆荚形如女子眉目,人常说“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立夏日食之能让眉形好看。端午节食“五黄”,立夏则不然,以白为主,分别是“白焐蛋”“白焐肉”和“白焐茄子”。
为何食“白”?我私下猜测,许是古时农忙,人们顾不得烧饭,匆匆一“焐”,这一“焐”竟有了好味道。虽于肉菜一向无甚兴趣,“白焐肉”却是我的心头好,五花肉“焐”好之后,新捣的蒜泥淋上酱油,再添一味蚝油、少许醋、一勺糖、半勺盐,真是美味极了。如今即使不在家乡,我也要亲自上菜市场,寻来这美味,烹制一晌午,过去的岁月便悉数浮现了。
再说那鲥鱼。
我国民间逢节日、婚礼等隆重的喜庆宴席上,为表吉庆有余、富贵有余,向来“无鱼不成席”。在《广韵》之前,鱼、馀(余)的韵部相同,但声母不同。大约在元朝以后,鱼、余才同音。《儒林外史》中第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这菜一定是鱼,取‘富贵有余’的意思。”
一次过年,母亲带我去儿时颇为亲近的宋娘娘家。娘娘家中虽不富裕,但也谨守家风,尤以祖宗规矩为重。少时,我与她家的外甥女小珠儿玩得起劲,一同去菜田抓新鲜、滑溜的活鱼,那鱼儿屡次从我手中溜走,又被我一次次抓回。夕阳懒散地挂在西天,小珠儿到底听见了娘娘的呼唤,拉起我奔回了家。捉来的鱼自然热腾腾地被端上了饭桌。因着亲手捕捉的缘故,鱼肉的味道格外鲜美。待那上半面吃罢,我顺势要将鱼翻转过来,娘娘一惊,忙用手抵住我的竹筷,道:“不可,不可。漏福的哟!”
日后,凡遇到品鱼,必慎之又慎,丝毫不敢怠慢。
沿海居民靠渔业为生,有一位远房叔叔做的是船上生意。他常邀我们到他的渔船上,看那云翻水卷之景。“澹烟疏雨间斜阳,江色鲜明海气凉。蜃散云收破楼阁,虹残水照断桥梁。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好着丹青图画取,题诗寄与水曹郎。”“吃鱼不翻身”,就连“翻”字,叔叔也不常用。往年去他船上做客,那道清炖鲤鱼都是众人争食的对象。只是每每吃到半面,叔叔的神色便变得凝重。年少的我顺手将筷子伸向那半面鱼肉。终究是照顾小辈的面子,叔叔担忧地吃完了一顿饭。后来我才慢慢悟得,在船民、渔民之间,都有吃鱼不翻身的规矩。有人说,他们忌讳“翻船”,因此也就连带着不愿意“翻鱼”。他们往往小心翼翼地“划”过那道坎,去吃另一边。远古生民,心怀对天的敬畏,对自然的崇拜,古老的血液承继给他们的子子孙孙,赐他们祸福,赐他们生活。这一原始的语言禁忌,生怕说出的话真的会应验,后来又影响到了饮食习惯。
关于鱼的传说及其民俗事象,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人们生活的反映。它的形成,在人们生活中是能找到原因的。
鱼崇拜进而形成的许多传说及习俗,最早应产生于黄河流域,随着文化传播遍及全国各地。黄河赐福于人,亦降祸于人。改道频繁,水奔肆意,民不聊生,纵有鲧窃息壤、大禹治水,黄河流域的人民仍历经磨难。他们艳羡鱼类不怕洪水,在水中自由游弋,南朝的陶弘景在《本草集注序录》中有言:“鲤,鱼之主,形既可爱,又能神变,乃至飞越江湖。”鱼类繁殖能力极强,面对自然环境的人们,鱼无疑值得他们崇拜,所以给它们附上了多子多孙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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