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摘《不要忘记你喜欢的自己》内容如下:
认识他时,我不仅是学生会主席,还负责办一场晚会。
说真的,我希望整场晚会高端大气上档次。可是,很显然我做了一个错误决定。这个决定,曾让我寝食难安,想要买块豆腐撞过去。所幸,他用能力拯救了我的一颗玻璃心。不得不说,他的音乐才华足以担当整场晚会的歌唱指导。就是他的装扮,实在是太特别,明显会拉低整场晚会的大气水准。特别是他穿着一身篮球套装和一双菜篮子鞋站在舞台中央唱《天堂》时,我总感觉自己在风中凌乱了。
而每每那时,他总爱对我狡黠一笑:“我们要做自己!”
好吧!就是这样一个怪咖,在日后被我们奉为“歌神”。而且,他现在变成了我的男闺蜜。
正因如此,每次他去参加歌唱比赛总要让我张罗着选一选参赛歌曲。比如上次他去香港参加比赛时,又像往常一样,来找我帮忙了。我还是老样子,主张他从外形到歌曲都要选择顶尖时尚的。然而,他还是老样子。无论服装还是音乐,依然选择了他所爱的。后来我才知道,这根本不是让我做参谋,只是单纯通知我,他又要去坚守自我了。
坦白讲,无论我还是其他朋友,都有一些担忧。毕竟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流行歌曲才是大众喜闻乐见的音乐。但他偏不选择这些朗朗上口的曲调,而是选择了一首经典老歌——《一剪梅》。
并非他唱不了流行音乐,我们曾听他唱过,下面掌声雷动。但他认为,那些始终不适合自己。就像我特意送了他一条领带,他觉得很漂亮。不过,他还是更喜欢穿自己的篮球套装。
他总爱说:“做自己才是最好的样子。”
那时的我不太懂,直到经历了一场失恋。那时,他正好从香港回来,拿着一个刻有“香港钻石大奖”的奖杯。
他陪我坐在食堂里吃饭,我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兴许他是看不下去了,便对我讲:“很多人不喜欢我,觉得我保守又老土。不过,我不在乎。人要爱自己,坚守本我,这不是自恋。这是一种最佳的人生状态!”
认识那么久,他第一次认真对我说话。也是那次我才知道,他之前说的“坚守自我”,根本不是说说。他是发自本心地爱着自己,不在乎流言蜚语地坚守初心。
如我所料,认真之后必疯癫。食堂里人来人往,他竟然选择当众为我高歌一曲——《爱已成往事》。
还是一首老歌;还是一副特有的装扮;还是让一群人瞠目结舌几乎要惊掉下巴,最后却欢呼雀跃地大叫“歌神”。他始终会在任何场合保留着自己,享受着那个自己最爱的状态。
有时,我也会想:倘若非要他去唱流行音乐并让他穿西装打领结,他还能获奖并享受到唱歌的快乐吗?又或者,倘若强迫我去写小说,我真的还能继续坚守梦想吗?
应该不能吧。
人,总要去寻找一种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就算天下人都笑你格格不入,也讽刺你没有大出息,甚至觉得你很奇怪。至少,自己要喜欢自己,坚定不移地坚守本心不能放弃的原则。
他就是这样,一直用自我教大家如何生活。虽然生活中有很多身不由己,但请不要忘记你喜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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