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故事《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内容如下:
我妈在纺织厂工作,这儿曾是小城里的工厂,现在已经破产。我妈说,破产对他们这些退休老工人来说,不是件坏事。她说了些理由,我没有听明白,总之,她对工作以及生活了几十年的那个厂区的没落,没多少感触。
工厂极大繁荣的年代,机器声终日轰鸣,走在大街上都能感到震动。厂里的女工,不但有像我妈这样从农村招来的,还有很多是上海下放的知青。
这些知青在本地扎根,生儿育女,每年回一次上海老家。工友托她们带回时髦的日用品。在我的童年,那双被我踢踢踏踏穿了好几年的红皮鞋,就光荣地来自上海。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件大红的滑雪袄。我仍然记得,在某个刚刚寒冷的日子里,刚下班回家的妈妈,高兴地把那件明显太长的袄子,披到我的身上。
太长了,所以并不好看,后来我长高了,它变得合身了些,还是不好看,到那时我们才看出来,它压根儿就不是一件好看的衣服,与合不合身无关。不过我都穿了好几年了,也无所谓了。
上海人还给我捎过一条喇叭裤,桃红色的,裤腿上有绣花,时髦之极,我穿着它去姥姥家,特意跑出院子,走到公路上去,希望每个路人都能注意到我的裤子。我舅姥爷吓唬我说:“警察会把你当小流氓抓走的哦……”
那时我妈还挺喜欢打扮我的。六岁之后,我妈对于我的穿着,突然转变成了心灰意懒的潦草。要么是从我小姨那里接过来的旧衣服——我骨架大,撑得起;要么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比如某年的新年,我妈拿了一件绿军褂给我蒙袄,那会儿是流行绿军褂没错,但必须是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才能穿出那种酷酷的痞气,再说,那件衣服上还有个补丁。
我妈后来更重视我的吃。我自小挑食,不吃葱姜蒜,还不吃猪肉。在普通的汉族家庭的餐桌上,猪肉是荤菜里的主力,这让她非常头疼。她的补救之道是每天炒两个鸡蛋埋在我碗底,再手疾眼快地将餐桌上猪肉之外的所有好吃的,抢到我碗中。
上海人带来的巧克力之类,她藏起来,见家里没人——主要是我弟弟不在家时,塞给我一小块,一盒巧克力我可以吃上半个月;家里偶尔吃个鸡,两个鸡大腿早早被剥了皮,放进我碗里,我妈还目光灼灼地盯着盘子,看见“好肉”就夹给我,武林高手般迅疾。我弟弟终于不乐意了,把饭碗一推,哇地大哭起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小女孩吗?娇宝贝!
其实有些东西我也不爱吃,比如鸭子,到现在我都觉得鸭肉很腥。那些鸭心、鸭肝、鸭大腿,我实在吃不下去啊,磨磨蹭蹭,等全家人都吃罢离席,我妈洗碗去了,我迅速地把那些东西放口袋里,转身塞到抽屉的后一格。
那时实在太小,不懂得怎么进一步销赃,还有点儿鸵鸟心理,好像我看不到,那些东西就不存在了。但心里清楚地知道,那些食物正在抽屉里面的一格变质——还好是冬天,不容易腐烂。惶恐地过着一天又一天,快乐的时候,也会记起这心结,直到,它们终于被我妈勃然大怒地发现。
抽屉里面的一格,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每个家庭的隐秘之所。我妈也在那里面藏东西,有天,我妈对我说,抽屉里有些糖,你拿去吃吧。我打开抽屉,是我喜欢的大白兔奶糖,我很快把那些糖都吃完了。我意犹未尽,却也未抱希望地把抽屉全部拉开,哈,里面竟然还有很多“大白兔”,我抓起来,一个一个地全部吃掉。
第二天,我弟弟也在家,我妈对我说:“你把抽屉里的糖拿出来你俩吃了。”我说:“让我吃完了。”我妈说:“里面还有呢!”我窘迫地说:“也让我吃完了。”
我有时猜在我弟弟的记忆里,我妈一定更偏疼我一点儿,但是,从童年到少年,甚至直到青年时代,我都在羡慕别人的母亲。近的是我同学葱葱她妈,那么温柔,葱葱经常跟我描述她是怎样的恃宠而骄;远的则有那些有名作家的妈,比如三毛和冰心的妈妈。我甚至得出个结论,要想成为一个女作家,必须有个温柔的母亲(当然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所以,我沮丧地想,我这辈子是当不成作家了,我妈,也太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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