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奇怪的处罚》内容如下:
民国年间,山东有个姓朱的大富商。
朱家长子叫朱明文,知书达理,性格温厚,父亲已决定择日将整个家业交给他。
这天,朱明文外出谈生意,喝了几杯酒,醉倒了。第二天醒来,却发现和一个姑娘睡在一起,姑娘硬说朱明文强暴了她。朱明文百口莫辩,这位姑娘勒令三天之内,朱家必须给一个说法,否则就去告官。
朱明文回到家,流泪喊屈,手足无措。父亲表情复杂地看着朱明文,说他会想办法。听到这句话,朱明文像得了大赦,松了一口气。
第三天晚上,父亲把一大家子人都召集起来。朱老板的四房姨太太和几个儿子,坐了满满一屋子。
父亲看了一眼没精打采的朱明文,开口了:“这件事,我已查明真相,那个姑娘没有受到实际伤害,是有人陷害明文。”
朱明文一块石头落地了。
父亲意味深长地看看另外几个儿子,说:“我一再告诫你们,兄弟之间可以竞争,但不要搞陷害。如果让我发现第二次,绝不轻饶!”
其他几个儿子都沉默了。父亲继续说:“现在,我宣布一件事,明文先交出家产管理权,以后看情况再说吧。”
朱明文想不通,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是某个弟弟陷害自己,为何父亲不处罚他,偏偏来处罚自己?
等众人散尽,父亲看着朱明文,说:“我知道你想不明白。其实,我在乎的不是你有没有犯错,而是你的应对能力太差。要知道,你这个接班人的位子,每时每刻都有人觊觎。而你这次被陷害,除了委屈和流泪,丝毫没有表现出你应有的大将风度,现在我怎么放心把家业交给你?你努力争取吧!”
朱明文听后,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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